迎新禮遇優惠條款及細則
1. 迎新優惠只適用於 2009 年 6 月 30 日 或之前遞交本表格之成功申請主卡者,惟不適用於學生申請者。
2. 迎新優惠只適用於現在及 / 或過去 6 個月內未曾持有 之會員 (包 括主卡及附屬卡)。
3. 每位成功申請主卡者須於發出新卡後首 3 個月內零售簽賬及 / 或現金透支滿 HK$3,000 ,方符合資格獲享迎新優惠。
4.
(a) 選擇 BenQ 22 寸高清電視機或 Lenovo IdeaPad Lite S10 Netbook 之會員,須分別以特惠分期 (HK$148 X 12 個月 ) 或 (HK$208 X 12 個月 ) 換購禮品。會員如選擇此迎新優惠,即視作同意接受下列之條款及 細則並須受免息分期付款計劃條款及細則所約束。 i. 會員將於簽賬期結束後之 4 星期內獲專函通知換領迎新優惠,會員須憑專函親身到指定的換領中心換購 BenQ 22 寸高清電視機或 Lenovo IdeaPad Lite S10 Netbook ,而星展銀行 ( 香港 ) 有限公司 ( 「本行」 ) 將於經此表格成功申請之信用卡戶口 ( 「信用卡戶口」 ) 每月扣除有關月供款項分別為 HK$148 或 HK$208 作為迎新優惠之每月供款,有關之條款及細則已詳列於優惠換領信內。 ii. 本行有絕對權利決定分期付款的每期供款金額,惟供款金額的總和不會超過迎新禮品之換購價。除特別註明外,首期供款金額將會即時由獲批核之信用卡戶口 ( 或閣下其後在本行之其他替代信用卡賬戶 ) 中扣除,而隨後的供款金額將會在每月大概相同的日期從信用卡戶口中扣除,直至換購價完全清還為止。 iii. 若閣下不論任何原因取消信用卡或終止分期付款計劃,閣下須立即繳付未償還款項之全數及額外 HK$150 手續費 。 iv. 分期付款一經批核及有關的分期付款計劃全數付清之前,該交易不可取消、退款或 更改。信用卡戶口之可用信貸額會根據禮品換購價減低。 v. 特惠分期之批核結果須視乎貨品供應,信用卡戶口狀況及可用信貸額而定,本行可絕對酌情決定接納申請與否。如特惠分期之申請不獲批核,本行可以其他迎新優惠代替。 vi. 對於有關迎新禮品之產品及 / 或服務質素或表現,本行恕不承擔任何責任。如閣下對迎新禮品有任何投訴,可直接與有關供應商聯絡。惟本行將繼續從閣下 之信用卡戶口中扣除每月之供款金額。閣下對供應商及 / 或其他人士 / 機構之索償將不會影響閣下 償還每月供款及 / 或履行其他對本行之責任。 vii. 本行有絕對權利從閣下的信用卡戶口中扣除換購價之尚未清還餘額及 / 或終止每月付款之安排,所有分期付款之餘數將即時到期,閣下須立即繳付該未償還之款項。
(b) 選擇免費換領 SAMSUNG YP-U4 MP3 音樂播放器之會員,須帶同換領信到指定換領中心換領禮品一份。
(c) 選擇免費換領 HK$150 百佳現金券之會員,將於簽賬期結束後之 4 星期內獲寄奉「 HK$150 百佳現金券」。
5. 已選擇之迎新優惠將不能更改。
6. 只有已誌賬之交易方計算入簽賬要求內(有關分期付款之交易,只有已誌賬之每月供款方被計算)。以下類別之交易將不會計算在簽賬要求內:現金透支之有關手續費 / 行政費、籌碼兌換、 外幣兌換、財 務費用、沖正簽賬、逾期費用、信用卡年費、「迅用錢」、結餘轉戶、「現金轉戶」計劃、「輕鬆分期付款」計劃、繳付稅項、透過銀通 / 網上 /24 小時客戶服務熱線 / 流動電話理財服務或其他不時由星 展銀行(香港)有限公司(「本行」)提供之繳費方法繳付之其他繳費賬項、已被取消之簽賬、正在進行索償、退貨及 / 或退款等之簽賬或本行不時決定之其他類別之簽賬。
7. 簽賬要求按每張主卡獨立計算,不同主卡之合資格交易不得合併計算。
8.

如會員(以任何方法)在不符合換領資格之情況下換領迎新優惠、重複換領迎新優惠或以任何本行認為不符合規格的簽賬 / 交易換領迎新優惠,本行保留向會員收取(包括直接由有關信用卡戶口扣除)所換領迎新優惠之價值的權利。

9. 迎新優惠之供應須視乎需求而定。如迎新優惠換罄,本行將以其他迎新優惠代替。
10. 會員如透過不同申請表重複申請,亦只能獲贈迎新優惠一次。
11. 本行並非迎新優惠之供應商,有關產品資料、圖片及參考售價均由商戶提供並只供參考,本行對該參考售價及其在市場真正售價之差異及 / 或一切有關產品的任何問題概不負責,會員可直接與商戶聯絡。
12. 本行有權修改條款及細則、更改或終止迎新優惠。如有任何爭議,本行保留最終決定權。